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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桂林八里街!这2名小学生的行为,看完让人傻眼

共享单车、电动车已经成了不少人出行必不可少的工具,不过有些人在骑行的时候,他们的一些行为,确实很危险!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桂林灵川县八里街川东四路,有两名小学生同坐一辆共享自行车行驶在马路上,而且,其中一名竟然坐在自行车前的车筐里,看起来非常危险!

从网友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两名身穿黄色上衣的小学生各背一个包,两人共同骑乘一辆共享自行车,其中一人就坐在车筐里。而且从路边停车位里停放的车辆方向来看,他们竟然还是逆行。

在共享单车的车筐上可以清晰地看到“12岁以下禁止骑,最大限重5公斤”的安全警告,两位小学生的年龄不清楚,但任何一人的重量都远远超过了车筐5公斤的最大载重量。

希望各位家长看到都能重视起来,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共享单车配备的车筐,一般都是用2至4个螺丝固定,载重为5公斤。如果车筐几个螺丝脱落,车筐就会向前翻倒。

在风吹雨淋太阳晒的过程中,车筐螺丝不但容易松动,而且还容易断裂或脱落。如果车筐里有人再遇到意外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在街头我们时常能看到这类样的场景,不遵守交通规则,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不顾,真为他们的安全捏一把汗。

女子坐共享单车车筐里,

被大罐车碾压致死...

2019年在江西南昌就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事故。一名中年男子骑共享单车,让24岁的外甥女坐在车筐中。

在通过路口的时候,与一辆转弯的搅拌车相遇,男子在发现右转的搅拌车后刹车避让,而坐在车筐里的女子由于惯性摔倒在搅拌车的右前方,被车轮碾压,不幸身亡。

对于这起事故,警方认定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搅拌车机件也不符合要求,刹车制动有问题,所以双方负同等责任。

针对以上状况,

出现安全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据了解,虽然共享单车相关公司为每位用户都投了保,但 如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出现事故,是无法享受保险的

律师介绍,共享单车的车筐本来是用于方便使用者放置小物品所用的,而不是用来载人,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残疾人机动三轮椅车。

所以当单车所有方在车辆内标注了相关警示的前提下,若使用者仍然选择做出相关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出现事故就需使用者负全部责任,与共享单车方无关

共享单车是为你我提供方便之物,请千万守护好安全的底线,不要拿人身安全来冒险。同意的请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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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男子坠楼被灯柱穿胸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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