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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这2人速投案自首!

桂林这2人速投案自首!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有关规定,现公布我县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2人名单(附后),并对“两卡”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是指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限期投案自首。“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对2022年7月31日后未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的侦查措施将其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自首从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前,“两卡”人员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进行处理。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除处罚。

  四、对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冻结其名下交易异常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号,暂停手机通讯。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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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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