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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推广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推广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桂卫规划发〔

  2019年底,我市启动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以来,目前已建设完成市级卡管平台,全市已有10家医院、5家二级医院开展了用卡环境改造并逐步开展应用。但在推广工作中,仍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组织领导弱化、工作推诿、用卡环境改造停滞、电子健康卡应用不能覆盖诊疗全过程等现象,电子健康卡应用和网上预约挂号均未达到《桂林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计划(2018-2020)》列出的预期目标。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我市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2021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和应用,看病就医“一用”,提升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水平,促进健康信息共享互认和提升群众获得感。

  (一)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系统改造。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桂林市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系统改造,实现电子健康卡全市“一用”、居民健康医疗信息唯一主索引和“实名制”就医服务。

  1.各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不得再提供注册、发放院内就诊卡服务,对已开通发放的院内就诊卡,要逐步停止使用并批量转化为电子健康卡。

  3.对未携带或未办理有效身份证件的特殊人群,鼓励采用打印电子健康码粘贴等方式,解决其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

  1.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是我市推广电子健康卡的重点应用,供用户通过电子健康卡预约医疗机构门诊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对接桂林健康平台预约服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医政医管科、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2.互联网诊疗:各医疗机构新建和现有的互联网诊疗系统、互联网医院必须与自治区级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拓展应用:探索推动电子健康卡在看病就医、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健康宣教等各类便民应用。推进与银行、政务服务等第三方应用的对接。(责任单位:规划信息科、基层卫生科、科教宣传科,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四)加大宣传推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策划,加大对电子健康卡和相关应用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院内大屏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让电子健康卡知识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知卡、用卡环境和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科教宣传科、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加强协调通报。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对各单位工作进展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2021年6月底前。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收集联络员信息、完善通报机制,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待改造情况进行摸底。

  (二)2021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完成医院信息系统、互联网医疗移动应用系统、预约挂号、统一支付等改造任务,实现与市平台全面对接,停止新发就诊卡,原就诊卡信息完成批量转换,发放并全面使用电子健康卡,门诊使用率达到10%以上。个别医疗卫生机构有特殊原因无法全部完成的(原则上一个辖区最多不能超过一家),需上报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到县(市、区)卫健局批准,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经批准后方可延迟到12月底完成。

  (三)2021年12月底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面完成医院信息系统、互联网医疗移动应用系统、预约挂号、统一支付等改造任务,实现与市级电子卡管全面对接,停止新发就诊卡,原就诊卡信息完成批量转换,发放并全面使用电子健康卡,门诊使用率达到20%以上;上线“疫苗接种”和“献血用血”应用;存量互联网诊疗系统、互联网医院完成对接。

  (四)2022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面完成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工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健康卡门诊使用率达到80%以上,二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电子健康卡门诊使用率达到50%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信息科负责组织推进,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经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重点任务。

  (二)做好经费保障。项目建设经费由当地负责筹措,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经费,为乡镇卫生院配齐读卡设备,公立医院开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由开办单位负责。医联体、专科联盟上级单位应为下级单位提供支持。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2021年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和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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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信科全称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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