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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房产专业律师(房产继承专业律师)

桂林房产专业律师(房产继承专业律师)

 

律师生涯十余年,亲自代理过的诉讼案件也有数百件,加上非诉讼案件及咨询,在现实或者网络中接触过的当事人也应该成千上万了。

办过的案子或者见过的人和事多了,时常会在不经意间,就被突然跳出来的一些不起眼的经历触动一下。

今天这这个案例与其它案件不同的是,与当事人的联系全程通过网络与邮寄完成,至今已过去数年,除了通过网络联系,从未曾与当事人见过面,因此,我将它称为一段网事。

这个小故事,案情并不复杂,但因为这个案件中体现出来的当事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让我印象深刻。

每个人都是带着面具做人,能活出自己内心的人很少,所以现在大多数的人都有一些心里压力。这没关系,不要为说了假话、敷衍的话而感到罪孽深重,因为其他人也这么说,另外,假话会让听者更开心,逐步实现人类幸福最大化。你对人类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事人是位客居数千公里外省的桂林籍70岁的老太太,我们代理她与继子女们在桂林的一个房产继承诉讼,并在案件胜诉后又继续代办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手续。

这位没有文化不会上网的老太太,在其家人的协助下,将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夫妻财产协议及公证书等原件以及金额不小的各种代缴费用,交给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前后持续一年多时间,体现出当事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

背后的故事

这个案例过去大概有五年时间了,约2015年5月底的时候,一位数千公里外的网友,通过网上信息联系过来,称其近70岁的母亲是我们桂林本地人,现在跟随其在外省生活。

网友还称母亲早年与她的生父离异后改嫁,而网友一直跟生父生活长大。现在生父已离世,母亲改嫁的丈夫也去世。母亲改嫁后未再生育,后面的丈夫也是再婚带有几个儿女,由于母亲与继子女相处不来,因此,女儿就将母亲接到身边一起生活。

后面的丈夫生前留下遗嘱,将位于桂林市核心区的一套夫妻共同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留给其这位网友的母亲。但是,继子女们质疑遗嘱效力,也拒绝配合办理过户,而且有过激言行。无奈之下,她们想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联系我们之前,她们也有委托过一位律师,但是可能与之前的律师产生了一些误会,这位网友开始的时候各种语气中,表现出对律师很不信任。

经过在网络几次沟通,仍感觉对方对律师缺乏信任,我也不再准备接受这次业务。

因此,在再一次沟通时,我很委婉地跟她说,近期业务很忙,工作已排到二个月以后,无法受理新的案件,希望她们再联系一下其他律师。

我想,她们当时挺急的,我这么说,她们应该明白我这是在婉拒了。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两个多月后,我几乎已经忘记这件事。忽然有一天,这位网友又在网上给我留言,说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是不是有时间可以接她们的案件了,甚至还表示愿意多给我支付一些律师费。

这反而让我感到不好意思起来,没想到我随口而说的排期到两个月后的托词,她们却信以为真了。于是我略带愧疚地同意接受她们的委托。

当然,我并没有接受她们多付律师费的好意,反而出于一点小感动和愧疚,在计算律师费时主动申请律所给了一些优惠。

代理诉讼

很快,我们通过视频的方式确认了老太太的真实身份后,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转账等方式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

因为老太太与亡夫均系再婚,之前各有子女。而其亡夫有一个子女先于父亲死亡,家庭成员情况较为复杂。

我们接受委托后,费了一些周折,对案件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排除了一些程序上障碍,终于立了案。

因老太太与继子女们的矛盾已相当大,甚至有继子女扬言会采取过激行为,再加上老太太也已年迈,不想亲自出庭参加诉讼。

为此,老太太将其身份证、房产所有权证、结婚证、土地使用权证、与亡夫的协议书、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全部邮寄给我们。

岁时青春尾巴,短暂而灰败;像一首钢琴曲最后一个音符那样,无论用上多么高亢调,结局都是消失与离开。

我们完成了代拟诉状、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参加庭审活动举等代理任务,在庭审结束后,由于分歧太调解无果,法院很快作出一审判决,基本上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并完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取得完胜的结果。

一审后,几个被告虽然口头表示不服,但并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根据判决结果,讼争的房屋产权将全部归老太太个人所有。

从法院领取判决书后,我们很快将判决书原件、全部证据材料原件等回寄回给了老太太,判决结果和诉讼的顺利程度超出她们的预期。

这份胜诉判决书的法律意义在于:

一方面,它确认了老太太一个人对整套房屋享有所有权;

另一方面,老太太只需持判决书就可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解决了此前继子女们不配合而导致无法过户的难题。

代理权属变更登记

过了一段时间,老太太又通过女儿联系过来,想请我们代理为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到个人名下的手续。

我们接受委托后,老太太再次将证件原件邮寄过来。我们很顺利的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刚办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桂林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暂停土地使用权证的变更登记,改为统一不动产权登记。

又由于该房屋属于房改房,需要履行一些特殊的程序和补缴费用等,这样前后办理数月之久。

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老人家同样表现了对律师的充分信任,一直没有催问进展,而且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夫妻财产协议书、公证书等放心地交给我们。对于需要代缴的各项税费,只要我们报给她们,都会及时转过来,没有任何疑问(当然,事后我们也都凭税费发票一一跟当事人结算清楚)。

就这样,这个案件从代理诉讼到代理权属变更,前后历时一年多,我们没有与老太太见过一面(视频除外)。但是,却以代理人身份,为客居数千公里之外的当事人提起诉讼、出庭参加庭审、参与调解(无果)、代办房屋所有权证书过户、代办统一不动产权属过户、代为缴纳诉讼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税费等等。

这个案件约在2015年7、8月接受委托启动诉讼,历时一年多,赶在2017年春节前领到登记在老太太一个人名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老太太通过女儿在网上向我们表示,这是她收到的一份特殊的春节礼物,并向我们表达了真诚的谢意,我们也为她们一年多来的高度信任而感动。

办案体会

这段网事,之所以会让人留下深刻印象,是因为它充分诠释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关于忠诚与信任的朴素伦理。

我有时也会在给实习律师或者新执业律师讲课时引用这个故事,告诉新人们,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的职业伦理基础。

当事人之所以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愿意将在他们看来天大的事托付给我们,对我们抱有这么大的信任,是基于我们的律师身份。

因此,我们更要珍惜自己的律师身份,树立一个更好的社会形象,以不辜负社会公众对律师信任。

我是@文金发律师,律师视角看世界,冷静思考读热点。用文字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记录律师生涯点点滴滴。请关注我,让我来做您身边的律师朋友!

我也是有我的自私,我高估了我的人性!有时候我总想要是当初我不要自以为是的邀请你在一个公司上班,不要让我们彼此有机会看清对方丑陋的一面,或许我们现在还会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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