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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通告!

桂林市人民政府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靖江王陵遗址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迁移的通告》(市政规〔2021〕13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第二期(2022年)散葬民坟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迁移范围与《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迁移的通告》(市政规〔2021〕13号)所确定迁移范围一致。2022年度完成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第二期散葬民坟迁移任务,重点迁移端懿王陵陵园围墙内和怀顺王陵与昭和王陵保护范围内的散葬民坟(详见附件和现场标识)。

  坟主家属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自行前往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登记和迁移手续。

  (一)按照《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通告。

  (三)本通告发布后,对无主坟、未按本通告规定时间迁移的民坟和继续在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买卖集体土地建墓葬坟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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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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