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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做好2021年报告报送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市公开办函[2021]7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桂林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强化公安机关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在线办理水平,强化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信息化管理;全年通过“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信息1831条、政策解读材料15条,公布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194项;全年通过“桂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收到群众留言办理2937条,收到群众意见1999条,并全部及时答复办结;进一步整合公安机关各部门建立的移动新媒体,建立全市公安机关统一的移动新媒体“桂林警讯”,全年通过“桂林警讯”-微博发布信息3896条,“桂林警讯”-微信发布信息1090条, “桂林警讯”-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58条、“桂林警讯”-抖音发布信息128条,提升了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通过“广西公安执法公开平台”公布了全市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4724条;此外还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了我局、治安、网安有关部门2021年办理行政许可信息3585条,通过 “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布了全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132次。

  目前,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安机关内部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认识仍然不够到位,没有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纳入日常与常规工作同时展开,没有形成常规工作完成的同时就将相关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导致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往往与警务工作秘密交织在一起,信息公开审查的数量多、难度较大,存在一些应当公开的信息以涉及警务工作秘密为由没有公开,同时因涉及警务工作秘密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巨大,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备案存在不完整的情况。三是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种类繁杂、数量庞大、方式较多,造成了人民群众难以掌握各类不同信息的获取方式和途径。

  今后,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重点落实“五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的涉密审查工作,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提高信息更新频率,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府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市局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力争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将信息公开的工作同时完成,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同时着力提高面向社会和群众的解释工作能力,引导群众正确行驶好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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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公安局最新领导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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