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桂林涉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遭泄露已立案调查!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裸奔”,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且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有权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因此,为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职责,七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决定在查证属实后,对泄露个人信息的当事人提起公益诉讼,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让泄露个人信息的当事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从而形成震慑相关人员的效应,今后要学会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同时对于阳染者活动轨迹中所到的七星区某娱乐会所在营业过程中是否存在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事实,七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也将在调查清楚后,依法依规作出进一步处理。目前该涉疫娱乐会所已被划入疫情封控区。
本轮疫情期间,个人信息泄露的发生并非个案,全国已发生多起在疫情期间相关工作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案,不仅侵害了个人隐私,给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带来伤害,严重地甚至影响到了被侵害人的正常生活秩序。
该类泄露个人信息案件频繁发生,主要原因在于接收信息的人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没有树立正确的保护意识,更没有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对于未成年人的信息更没有采取特殊措施予以保护。对此,相关部门应引起重视,对涉疫信息应该做好保护措施,防止泄密事件再次发生。
疫情期间,每一条信息都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但不能为了博眼球,就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检察官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要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零六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请桂林家人们不要随意散布未经核实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能做到的请在文末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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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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