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资讯

桂林发生一起车祸现场画面揪心!17岁女生被农用车撞翻推行10多米!

桂林发生一起车祸现场画面揪心!17岁女生被农用车撞翻推行10多米!

  一农用车辆因闯红灯导致与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而电动车被拖行10多米,现场画面看的让人心惊!!

  通过现场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事发时的情况,一辆农用车辆撞上了一辆左转的二轮电动车,二轮电动车被拖行了相当一段距离。

  据农用车司机赵某交代,他到路口的时候看见直行的黄灯已经闪烁了,就想抢黄灯通过路口,结果踩下油门后,他发现该路段的左转绿灯已经亮起,此事,一辆左转弯的电动车也已经先一步行驶到他所驾驶的农用车辆前面。

  他发现危险后采取了紧急制动,但是由于车上装满饲料,车身较重,加上没有提前减速,结果导致他所驾驶的农用车辆直接撞上二轮电动车。

  电动车应声倒地后被农用车顺势向左侧推行10多米才停下来。幸运的是电动车没有被碾压过去,驾驶电动车的童某受伤并不严重,经过医院检查,只是头皮血肿,没有造成内伤。

  经临桂调查认定:赵某闯红灯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过错,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其车辆保险刚刚过期,没有及时续保,所以此事故的所有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童某,女,17岁,已经达到法定驾驶电动车年龄(16岁),因此在此事故中无过错,不需承担责任。

  1、“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念之间,瞬间的失误。因此广大司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定要遵守信号灯通行。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就有相关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小编提示:我国的驾驶室在车辆左侧,如果不慎发生碰撞,直行车会直接撞到右侧来车的驾驶室,很容易加重交通事故的伤亡。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就有相关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就有相关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掉头得先转弯)

  小编提示:掉头的车辆由于需要的转弯半径大,所以有更大几率导致交通拥堵,而且在对向车道有车辆驶来的情况下猛然掉头,也有被撞的风险,所以这时多等几秒,就能很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在道路上开车我们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大家按照通行规则通行,做到礼让、避让,才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所以请广大驾车人朋友牢记以上机动车路口通行原则,一个路口的文明就是一个城市的文明,与人方便,即是与己方便。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广西桂林车祸图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