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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司法局公开遴选法治专家库人员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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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市法治专家力量,为各级各部门选择法治专家作参考,为组建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智库保证,充分发挥法治专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形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合力,根据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市法治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中从事法律教学、法律政策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

  (一)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品质可靠,法治信念坚定,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应当在其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学术声望或者丰富实践经验。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应当在公职律师岗位上工作;属于高等院校的,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法律教学法学研究8年以上;属于律师行业的,应当执业8年以上,或者在党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8年以上且辞职后执业2年以上,或者在党政机关提供坐班式法律服务3年以上。

  (三)对党政机关管理工作有深入了解,熟悉地方党政工作及其运行规则,熟悉行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及政府法治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报名方式。登录桂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桂林市法治专家库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等复印件。单位推荐的,除提供上述资料,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者须提交《桂林市法治专家库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上述相关资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纸质文件请递交或者邮寄至桂林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桂林市临桂区新城商务酒店707室;邮编:541199)。

  (三)初审。桂林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库人员名单。

  (一)法治专家库人选的遴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桂林市司法局将立即取消法治专家库专家资格,并向社会通报。

  (二)专家库成员实行期限制,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新申报人员通过评选的,增补进入专家库;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出专家库。

  (三)法治专家库是我市各级各部门选择法律专家的重要参考依据。入选的专家参与政府相关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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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市司法局官网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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